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7X*** | 2024-09-0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