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46***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