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80*** | 2024-09-08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