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93*** | 2024-08-15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