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E70***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