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KW*** | 2024-07-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