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59*** | 2024-09-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