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GZZ*** | 2024-11-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