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21*** | 2024-08-2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