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F70*** | 2024-12-0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F70*** | 2024-12-0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F70*** | 2024-10-2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