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E6*** | 2024-09-1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碾娮友郏ǔS羞`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