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33*** | 2024-11-05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