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D50*** | 2024-07-16 |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未按照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