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FUP*** | 2024-12-09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FUP*** | 2024-10-13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