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X74***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川XEG*** | 2024-08-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