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71*** | 2024-11-1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