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A3*** | 2024-08-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yùn)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jī)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dá)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運(yùn)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臄z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bǔ)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yùn)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jī)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