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N***7 | 2024-09-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