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01***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