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HE*** | 2024-07-2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