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MAQ*** | 2024-07-06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緊急情況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年內有《處罰條例》第18條第1款、第2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