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S0*** | 2024-07-0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