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K4A*** | 2024-09-0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