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90*** | 2024-10-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