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E62*** | 2024-08-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