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88*** | 2024-11-1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