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CW9***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皖CSY*** | 2024-12-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