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E65*** | 2024-08-24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M10*** | 2024-08-13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E65*** | 2024-11-03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M82*** | 2024-09-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魯MD2*** | 2024-10-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