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R9*** | 2024-10-1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