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J2*** | 2024-08-16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