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67*** | 2024-10-07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E27*** | 2024-07-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EN1*** | 2024-09-0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浙C0Q*** | 2024-10-07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