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HNW*** | 2024-07-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yùn)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jī)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dá)20%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jī)已經(jīng)不需要補(bǔ)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