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J29*** | 2024-10-0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蘇E2K***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