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K15*** | 2024-06-2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