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88***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蘇E2G*** | 2024-10-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