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26***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