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BX2***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鄂G6B*** | 2024-09-16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僅限電子警察使用)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