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26*** | 2024-11-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