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BW*** | 2024-09-0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渝CW3*** | 2024-11-1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