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L5*** | 2024-10-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貴A68***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