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X5*** | 2024-11-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