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S69*** | 2024-11-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