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代碼1039是因為您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扣0分、罰200元并責令改正。違章代碼說明:
交通違法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則進行分類,排列順序從左到右依次為一位行為分類代碼,一位計分分類代碼,后兩位為數字順序碼。第一位:行為分類代碼,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處的分類代碼;第二位: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分類代碼;第三、四位:順序碼,表示在同一行為分類中出現的行為的順序碼。例如:1303—“1”表示機動車行為,第2個數字“3”表示要扣3分,后面的“03”表示在扣3分這一類里的第三個行為。
交通違章代碼1039X如何處罰:不扣分,罰款100元。違章代碼1039X是指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違章行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違章代碼:1039 違章行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200元扣分:0分
罰款金額200。交通違章代碼1039對應的具體違章行為是: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1款、第93條第2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擴展資料:
不按規定停車、臨時停車包括以下行為: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2、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3、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違章代碼